N海都全媒体记者 刘锦涵 实习生 林晓焮 通讯员 肖光炜
出租房屋等着收租金,看似美差,也有可能暗藏风险。此前,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一出租屋的租客林某,在住所附近盗窃物品,警方抓获林某后发现其房东未及时采集并向公安机关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因此,房东王某也被警方处以200元的罚款。
近日,仓山区盖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物品被盗,价值约500元。经过侦查,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
此事一出,民警随即上门核查,发现房屋出租人王某于今年年初将房屋出租给林某,但未按规定登记租户林某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也未到公安机关备案,不仅违反了相应的法规,也为林某的盗窃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民警邓金杰表示,做好流动人口采集登记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而对流动人口信息进行采集,并向公安机关报送,是每一位房东以及用工单位负责人的义务。
“负责流动人口采集和报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之日后7日内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并报送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受理机构,这是《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中的明文规定。”民警表示,一些房东及用人单位,或是法律意识不强,或是抱着侥幸的心理,不及时采集流动人口信息、虚假采集流动人口信息,等到被处罚才追悔莫及。
随后,王某在民警的指导下学习了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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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采集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
出租屋房东以及承租人、用工单位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要按照法律规定,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属地派出所或通过“福州e体+”微信小程序办理登记手续,出租屋房东和承租人以及用工单位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对于不遵守规定、拒不配合进行登记申报的个人及单位,公安机关将坚决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编辑:陈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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