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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布8起食品轻微违法免罚案例

2025-12-05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5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六批)典型案例。


在销售过期食品类案件中,厦门市集美区胡雪玲副食品店在售30支过期双汇香肠(货值45元)、三明市尤溪县新阳镇五十都超市货架存少量过期预包装食品(货值149.5元)、泉州市南安市潘海成烟杂店待售1包过期火锅底料(货值60元),上述经营主体均因初次违法、货值低于500元、能说明进货来源且及时整改未造成危害,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并予以普法教育。


在食品标签及许可类案件中,漳州市长泰区八方来生鲜超市因销售外包装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货值652.2元),以及平和县金恒盛农产品有限公司党校分公司因芝麻油标签印刷错误导致抽检误判不合格,均因属初次违法、能说明来源、及时整改,获免罚处理。


此外,莆田市荔城区湘泗卤粉餐饮店因未及时变更食品经营许可即上线销售凉皮,虽违反《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但因其主动补办手续、违法轻微且无危害后果,亦被免予处罚。


此外,针对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形,龙岩市永定区华灿水果店销售的进口香蕉噻虫嗪残留超标,涉案香蕉货值金额共计181.74元;宁德市寿宁县斜滩镇昌时水产摊售卖的黄瓜鱼恩诺沙星超标,货值金额共计275元,因上述经营主体能证明非主观过错、可追溯进货来源且未引发危害,同样适用免罚政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将相关线索抄告农业农村部门。



编辑:陈悦瑶

审核:林洪涛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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