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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四城区公租房年审启动,申报截止9月21日,逾期或将取消保障资格

2026-09-11 来源:海峡都市报

N 海都全媒体见习记者 江端


9月10日,记者从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获悉,2026年度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公租房保障家庭资格年审现已开始,申报受理至9月21日结束。家庭人口、住房、车辆情况发生变动的保障对象,须按要求提交年审申报材料。


本次年审申报针对家庭信息与原申报材料不一致的公租房保障家庭。需要申报的情形分为三类:家庭人口发生结婚、离异、生育、人员亡故等变动;家庭新增其他住房;家庭购置车辆。相关家庭需填写《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家庭动态申报信息表》,并配套提交对应证明材料。


其中,因结婚造成家庭人口变动的,主申请人及其配偶还需提供房产、车辆、税务收入相关材料。申请人可通过闽政通App、交管12123App、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信息,截图打印后现场核验。


申报地点分两类,已经承租公租房的家庭,可在小区物业或国有房产经营公司片区站点办理;处于轮候阶段、领取租赁补贴的家庭,须前往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号窗口申报。


市国有房产中心提示,如保障家庭认为本家庭因人口、住房、车辆、收入等方面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当前我市四城区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应主动申报退出保障。逾期未主动申报或在年审过程中拒不配合交件、补件的,将按照《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相关规定条款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补缴市场化租金差额、追缴租赁补贴、5年内不得再申请公租房保障等。



编辑:郭寿权

审核:郭晨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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