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日前,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发布公告称,将开展福州市内免税店经营主体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经国务院批准的免税品经营资质。合同签订后,福州市免税店正式运营之日起,合作经营期限10年。潜在供应商应于12月27日15点前提交响应文件。
据了解,合作模式为采购人支持成交人在福州市开展市内免税业务,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共同探讨挖掘福州市市内免税店业务潜力,共同打造以市内免税店为核心,具有福建省及福州市特色的综合旅游零售目的地。
成交人负责市内店选址、规划、建设并主导经营,包括市场营销、免税品牌的招商、采购、销售等,以丰富的商品组合和良好的店面形象打造样板市内免税店,探索研究旅游零售创新模式的可行性,服务国内外游客,满足旅客的购物需求,提升福州市旅游配套及服务水平。
市内免税店主要销售食品、服装服饰、箱包、鞋帽、母婴用品、首饰和工艺品、电子产品、香化产品、酒等便于携带的消费品。免税商品的经营范围,严格限于海关核定的种类和品种。
同时,市内免税店销售国货“潮品”,将具有自主品牌、有助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产品纳入经营范围。
编辑:潘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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