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齐榕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报考人员于2025年11月4日至11月9日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11月10日至15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按照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者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报名。
一是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是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是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是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以及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6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五是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另外,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和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的台商子女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也可报考。报名后至2026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高职分类招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据了解,考生类别分为中职学校类、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等3类。报考中职学校类的考生为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普通高中类的考生为普通高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为在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人员。中职学校类报考人员应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类。报考人员选择的报考科类如与其参加的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对应的报考科类不一致,其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零分计。从2027年起,报考科类将从现有30类调整为12类,具体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不分报考科类。高职分类招考安排的本科招生计划仅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
编辑:肖辛怡
审核:白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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