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何丹莹 通讯员 丁林怡 文/图
记者获悉,1月22日,福州市马尾区新套数认定的首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发放。
“办理完成后,我的贷款年利率从3.11%降到了2.6%,节省了不少的利息,还款压力明显减轻了!”张先生表示,这套住房是他在马尾区购买的首套自住住房,今年年初了解到福州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新政策后,他立即联系咨询,并申请办理。“整个流程高效顺畅,从提交申请到发放贷款,仅用时4个工作日,感谢国家的政策,这是一件为老百姓着想的好事。”
张先生的真切反馈,直观展现了该业务的核心惠民优势。据了解,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明确了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代际互助购房提取、贷款套数认定、购房提取业务办理等相关政策予以优化调整,有效期5年。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马尾管理部一级科员戴威表示,为了让更多缴存人家庭享受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优惠,新政策规定,支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县(市)区无自住住房的,仍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同时规定,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也适用本条款,切实为缴存人提供利率优惠利好。“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知晓政策、享受红利,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编辑:郭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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