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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起!福建省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开始网上报名!

2024-10-27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齐榕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规定如下

↓↓↓


一、可报名对象


高职分类招考的报名对象除了要求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8.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的台商子女。


9.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


二、不可报名对象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另外,报名后至2025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高职分类招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三、考生类别及对应规定

据了解,考生类别分为中职学校类、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等3类。


报考中职学校类的考生为: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报考普通高中类的考生为:普通高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报考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为:在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人员。


中职学校类报考人员应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类。报考人员选择的报考科类如与其参加的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对应的报考科类不一致,其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零分计。


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不分报考科类。高职分类招考安排的本科招生计划仅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


四、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我省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报考人员(含具有免试录取资格人员,下同)于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除特殊群体类外的报考人员,在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所使用的证件号码,须与中职(高中)学考系统中的证件号码一致,方可匹配到相应的学考号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4年11月11日至16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编辑:林佳琳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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