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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积极推动高速公路数智化转型

2026-10-22 来源:海峡都市报 阅读量:0

N海都全媒体记者 罗丹凌


10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通知,《若干措施》围绕优化完善管理体制、加强规划引领、完善投融资政策、强化要素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19条政策措施,旨在加快建设交通强省,充分发挥高速公路支撑、引领和重要保障作用,助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若干措施》明确,加强规划引领,落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五年规划,统筹高速公路与各类交通运输方式协同发展,建立健全高速公路重大项目库,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坚持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开展动态监测和评估,综合考量项目轻重缓急、筹融资能力等因素,科学安排建设时序,推进项目有序实施。“十五五”期间优先实施国家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省际“断头路”、繁忙路段扩容项目。


《若干措施》还要求完善投融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鼓励高速公路项目采用经营性模式,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各地可通过建设期投资支持、依法依规合理调整土地规划用途和开发强度、发展路衍经济、推动“交通+产业”融合、探索应用“股权投资+施工”等方式,增强项目融资能力。


针对强化要素保障,《若干措施》提出,在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方面,支持高速公路项目多渠道筹措项目资本金,争取到的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由省市按照资本金比例分别持有。在耕地占补平衡方面,项目建设单位履行补充耕地义务,补充耕地指标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协调解决,补充耕地费用纳入工程概算;支持高速公路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对现有高速公路沿线未利用土地进行复垦。在地材保障方面,项目所在地政府优先保障高速公路项目地材供应,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料可直接用于该工程建设。


《若干措施》在落实“交通+”融合发展领域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在落实“交通+能源”方面,我省将推动高速公路与能源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合理利用已有高速公路土地建设落地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对高速公路能源项目的审批、建设、并网予以支持。在落实“交通+数智”方面,我省将积极推动高速公路数智化转型,提升沿线设施数智化水平;加强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研发应用;支持低空经济、数字经济与高速公路融合发展。





编辑:周德庆


审核:宋晖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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