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见习记者 罗丹凌
8月5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健全就业促进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等五大方面共计16项具体措施,旨在通过政策协同与创新,构建就业优先发展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力支撑。

福建发布16项促进就业措施 图片由AI生成
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扩大新经济、新业态就业容量
《意见》提出,要建立就业影响评估制度,在招商引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时,要同步评估岗位创造能力、带动就业能力及可能引发的岗位减少、规模性失业风险,定期归集岗位创造情况,合理引导就业流向,做好人力资源储备,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同时,健全产业就业协同制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上下游协同、大中小企业融通的千亿产业集群及特色产业链。发挥“链主”企业带动就业作用,鼓励中小微企业围绕“链主”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建立产业就业共同体,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稳定产业链就业规模。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和稳定就业。培育建设一批高就业密度、高就业容量、高就业质量的产业(链)、园区,在财政资金、政府性投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此外,培育就业新动能。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统筹好新技术应用和岗位转换,拓展就业新空间,培育新的职业序列,扩大新经济、新业态就业容量。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促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催生更多就业岗位。
加大技工院校基础建设投入 支持闽台合作办学
在强化就业协同方面,《意见》强调,要加强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适时公布专业需求情况,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支持省属、市属高校增设我省主导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民生急需等领域的专业。
在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方面,《意见》强调,要加大技工院校基础建设投入,积极争取使用超长期国债,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加强技工教育联盟建设,培育建设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组建海峡两岸职业技能教育联盟,支持台湾优势特色产业企业与省内技工院校合作办学。
福建还应当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引导。推动在普通高中阶段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推动将职业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程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推动就业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鼓励毕业生进厂房、进车间、进园区、进县乡,推广制造业企业“师带徒”就业模式。
鼓励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全面推进网约式零工平台建设
针对重点群体就业,《意见》也提出了相关要求。《意见》指出,要全力促进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行动,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到位于县乡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定期公布毕业生去向指引,引导毕业生形成合理就业预期。
《意见》还指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引导外出人才返乡、城市人才下乡创业。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加快打造“闽字号”劳务品牌。
鼓励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也是《意见》提倡的,鼓励各地依法盘活国有闲置厂房、商铺、空置楼宇、老旧园区等,为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住宿、水电优惠等支持,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主体,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搭建就业创业资源对接平台,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乡村创业园项目,对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给予奖补。全面推进网约式零工平台建设,合理布局零工驿站,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推动从业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广覆盖。支持灵活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国家部署,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编辑:肖辛怡
审核:林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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