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燕
用人单位注意啦!3月5日,记者从泉州市残联获悉,2025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已于3月1日正式启动,申报时间截至10月31日。逾期未申报,将被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此次审核认定旨在切实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落实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定责任,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与使用,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平等就业、融入社会。
审核对象涵盖泉州市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按照“当年安排就业、次年申报认定”的原则,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申报方式分为网上申报和窗口办理两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其中,网上申报为推荐方式。用人单位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模块办理,只需上传残疾职工入职材料及2025年度金融机构工资支付凭证即可。选择窗口申报的,则需携带申报表、承诺书、残疾职工相关证件、社保医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残疾职工就业人数的认定需同时满足三项条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资不低于泉州当期最低工资标准、足额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享受特困供养或集中托养的残疾人,不计入就业人数;工资、社保缴纳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的,计入养老保险缴费单位。
编辑:李焕泉
审核:林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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