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通讯员 王正金 陈欣知
“有手机就行!时薪500元!日结!手慢无!”福州某高校学生郑某某在宿舍刷短视频时,一条“高薪兼职”弹幕跳入眼帘,瞬间点燃了他的兴趣。但他没想到,他就此踏进了法律红线。近日,福州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您只需要提供两部手机完成电话接单即可,不需要您回答任何问题,每日完成后我们工作人员就会按通话时长结算薪酬,马上打给您。”据了解,2024年10月,收到“高薪兼职”弹幕后,郑某某当即就联系了弹幕中预留的QQ号,对方很快回复。只需拨打电话,还不用讲话?郑某某隐约觉得这份兼职似乎有些奇怪,奈何抵不住高薪诱惑,还是决定接下这个“活”。
在对方的指导下,郑某某使用一部手机与工作人员进行QQ视频通话,另一部手机则用于拨打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两部手机同时打开扬声器,让双方直接通话。其间,郑某某不允许说任何话,否则一切作废。
“您好,我是xx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您所乘坐的航班因故障延误,我们将退还您300元改签费用……”“您好,我是xx补习机构赵老师,我们的机构因转型不再经营,这里将退还您之前的补习费……”又是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又是补习机构老师,工作人员身份百变,且都是以退补习费、航班晚点取消退赔等理由,让对方进入指定网站下载软件进行退费。
郑某某越听越不对劲,这不是搞电信诈骗吗?但转念一想,“不行,我还没打满一个小时,薪酬还没到手呢,我只是帮忙打电话的,没有说任何话,应该不会有事吧。等拿到钱,我就拉黑他不干了”。
郑某某就这样抱着侥幸心理,使用自己的手机号帮助上家连续拨打电话,通话时长累计近3小时。而当郑某某终于打满时长,要求结算薪酬的时候,发现自己早已被拉黑……
很快,警方接到报警,称接到郑某某手机号拨打的诈骗电话,被骗走了45990元。经调查,警方很快锁定郑某某,并以其涉嫌诈骗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到案后,郑某某深刻反省自身错误,其家属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考虑其系在校生,又是初犯、偶犯,且真诚悔罪认罪,检察机关最终决定对郑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提醒,向他人提供诈骗电话转接服务是违法行为,“高薪兼职”不是天上掉的馅饼,而是成为电诈“工具人”的陷阱。面对诱惑,要保持清醒,提高警惕,切勿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如不慎被骗或遇可疑情形,应迅速报警,让诈骗之“口”无缝可入。
编辑:陈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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