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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公布!福建多家小吃店餐具不合格被查

2025-04-05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636批次。合格617批次,不合格1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农药残留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其他问题。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晋江市梅岭福昌小吃店的圆盘(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27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州市仓山区马麻及小吃店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1月11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州市马尾区衡佳湘菜馆的椭圆盘(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漳州市芗城区叶柳茵餐饮店的大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平潭陈珠香餐饮店的面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州市仓山区元海小吃店的拌面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1月8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晋安区明亮蔬菜摊销售的线椒(订单日期为2024年11月16日),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泉州市丰泽区快鲜蔬菜店销售的螺丝椒(订单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清市音西绿果小筑水果店销售的牛奶木瓜(订单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清市音西绿果小筑水果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莆田市城厢区燕青水果批发店销售的橄榄(购进日期为2024年11月23日),戊唑醇、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溪县城厢龙城食品店销售的荷兰豆(购进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多菌灵、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榕便利店销售的山药(购进日期为2024年11月6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泉州市来福隆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泉州丰泽分公司销售的泰国龙眼(购进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漳平市永盛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龙眼(购进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建宁县零二零鲜果铺销售的龙眼(订单日期为2024年11月16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漳平橙立美达果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进口龙眼(订单日期为2024年11月16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标称厦门市秀荷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圆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厦门佩瑶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市秀荷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四、质量指标问题


标称泉州市丰泽区北峰涌泉天然水开发中心2024年11月9日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偏硅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明示要求。


五、其他问题


丰泽区溪记小吃店的面线糊碗(消毒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编辑:陈悦瑶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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