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见习记者 李嘉琪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彰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福州市、福清市再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至此,福州已经连续五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此外,福州市新增全国文明表彰对象33个,其中闽侯县被新命名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连江县凤城镇等14个村镇被命名为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等13个单位被命名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徐瑜家庭、陈元春家庭被命名为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等3所学校被命名为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
具体名单如下: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省会和副省级城市):福州市。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福清市。
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闽侯县。
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连江县凤城镇、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点洋村、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柄村、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长安村、福清市三山镇魏庄村、福清市上迳镇梧岗村、闽侯县尚干镇洋中村、闽侯县上街镇侯官村、连江县坑园镇下屿村、闽清县池园镇丽星村、罗源县凤山镇苏区村、罗源县起步镇上长治村、罗源县白塔乡凤坂村、永泰县清凉镇渔溪村。
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福州市委员会机关、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福州市文化馆、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办事处、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屏山社区、福州百洋海味食品有限公司、福州瑞来春堂国药馆有限公司、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力恒锦纶实业有限公司。
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徐瑜家庭、陈元春家庭。
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福建省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福州市鼓楼第一中心小学。
编辑:陈佳卉
审核:林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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