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郭思琪 文/图
“人行道上装了好几个停车地锁,车辆还都占了盲道。”8日,陈先生拨打海都热线报料称,福州仓山嘉年华花园四区出门右手边停放着不少的车辆,占据了80%的人行道,过路的市民只能先借机动车道行走,存在安全隐患。
走访:停车混乱 占用盲道、消防通道

盲道被车辆占用
8日,记者来到嘉年华花园四区,看到门口右侧人行道上,已有几辆车在此停靠,车身下方都有已经放平的地锁。另一处空置车位的地锁上张贴了“有车出入,请勿占停”的提示标语。
该小区保安称此处人行道区域属于小区产权,业主申请租用停车位,物业便会帮助业主安装地锁,防止车位被占。而对于停车占用盲道一事,保安表示并不了解,需向福建香江物业咨询。

地锁上的提示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注意到,该小区存在许多停车不规范问题,如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住宅楼内楼梯口也有电动车停放等。

消防通道停放着电动车

楼道口也被车辆堵住
记者将有关情况一并反映给香江物业,关于小区内停车不规范、小区外人行道是否规划为车位等问题,工作人员表示需向物业负责人了解。接受采访的同时,物业工作人员已向负责人反映相关问题,但截至发稿时,记者暂未收到回复。
对此,属地交警大队表示,该车位的设置存在问题,将联合社区、街道核实情况,督促指导小区物业对停车规划进行整改。
律师:违法
记者就此采访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李洋律师。李律师表示,首先要看该小区外围道路被规划成何种属性,如果确有规划车位,那么可以依照规划停放车辆;如果没有规划车位或者停放的车辆与规划的车位不符,那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李律师还说,根据现场情况可以看到,多辆车已经占据盲道,车位较短,如停车占用盲道,便涉及占用无障碍设施,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规定。
见习编辑:林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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