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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地”收停车费?福州一市民不解;街道办:价格未经业主确认,已叫停

2025-07-18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见习记者 郭思琪 实习生 沈佳丽  文/图


近日,福州市民江女士拨打海都热线968880反映,14日她在一药店门口停电动车时,地面未见划线,却突然有人出来收停车管理费,空地被人“圈地”作为电动车停车场。新亚大厦物业称,此处为红线范围,无需划线停车位和备案。街道办表示,收费标准未经业主确认,已叫停。


空地上停了多辆电动车


江女士告诉记者,14日,她因女儿在新亚大厦附近参加兴趣班,便想暂时把电动车停在宜又佳医保定点药店(大根路)旁的空地上,怎料一名自称“管理员”的男子出现,要求交停车费,还指着一张停车收费告示牌给她看。“这块地都没有划车位,还要收费吗?”江女士很是不解。


昨日,记者来到江女士所反映的收费区域,地块位于大根路的新亚大厦旁,现场未见划线车位,墙上贴着一张“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收费单位为该大厦,收费时段为早上7时至晚上10时,收费标准为1元/辆/次。


墙上贴着的“停车场收费公示牌”


对此,新亚大厦物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地块属于大楼红线内,因此无需划线停车位和备案。此前有员工反映电动车停车位紧张,很多车停得横七竖八,于是自5月1日起,物业将该地块设为电动车临时停放区域,目前情况有所好转。


该负责人说,外来车辆需按次交费,大厦员工可以包月,来接送小孩的家长10分钟内不收费。“临时停放区域位于商户的侧门,如果之后商户要开放侧门,我们会引导电动车停到地库。”负责人表示。


随后,记者来到东街街道办核实情况。相关经办人员表示,新亚大厦属于商业楼宇,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物业为便于业主电动车及自行车停放,在小区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停车位,参照周边市场行情张贴了收费标准,无需停车场备案证和价格备案。但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停车场收费价格需物业公司与业委会共同决定,收费价格需要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的2/3以上同意。经核实,该物业正与楼宇业主商讨确认收费标准,街道公共管理办(物业)已督促该物业在未经业主商讨确认的情况下,不得对此处停车进行收费。



编辑:林威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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