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罗丹凌
8月26日,《福建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简称《条例》)新闻通气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采用“小切口”形式,全文仅26条,聚焦源头预防、协同治理、支持体系建设和专门学校教育、管理、矫治等关键环节,以精准有效的制度设计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条例》注重以制度创新破解实践难题。在省级层面创设全省统一的专门学校入学期限评估基准,针对调研中反映突出的我省各地入学期限存在“同案不同判”、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明确由省级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统一评估基准,各地应参照基准确定入学期限,保障矫治教育的尺度公平统一。
同时,《条例》还补齐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执法短板,明确了未按规定设置禁止未成年人文身警示标志的梯度行政处罚标准,区分市场主体、医疗机构等不同场景,压实监管责任,为一线执法提供了清晰抓手。
《条例》施行后,省法院还将在法庭外依托法治副校长、司法救助、跟踪回访等制度载体,推动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形成“六大保护”格局。
编辑:李焕泉
审核:宋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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