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罗丹凌
10月21日,记者获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按照国家下达的消纳责任权重,结合全省2024年预计用电量等测算,省电力公司的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7.4%,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为6.1%;其他市场主体的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18.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8.3%。电解铝行业企业(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为24.4%。
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核算实际消纳量的方式测算完成情况,消纳量包括省内购入的、自发自用的和购买绿证折算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其中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以绿证核算。
编辑:潘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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