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唐明亮
全面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体检;整治盲道被占;鼓励建设单位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及残联、涉老社会组织参与无障碍项目体验……日前,为提升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管理、服务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加快推动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无障碍设施人性化、系统化、智能化,统筹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打造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的城市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开展专项“体检” 摸清无障碍服务设施底数
补齐无障碍短板,排查摸底是前置关键一步。《方案》要求,2027年前,各设区市、县(含县级市)要全面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体检。
结合城市体检统筹开展城市无障碍设施专项体检评估,推广使用《福建省无障碍设施排查手册》《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实施手册》,以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公园、广场、绿道、公共停车场、城市独立式公共厕所、居住区和居住建筑为重点,摸清无障碍通道、缘石坡道、盲道、轮椅坡道、出入口、无障碍停车位等通行设施以及无障碍厕所等服务设施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无障碍设施专项体检报告和项目储备库,并作为制定无障碍设施年度建设改造计划的重要依据。
同时,智慧化管理要同步跟上。鼓励结合无障碍专项体检工作,将无障碍设施信息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相关数字化平台,依托省安全工作平台开展无障碍设施排查,提升无障碍设施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鼓励提供电子地图服务的省内增值电信企业、景区等运营主体将重要无障碍设施点位录入电子地图,提升无障碍信息服务水平。
针对盲道被占问题,《方案》提出,各地主管部门要重点排查主、次干道盲道设置规范性、通行连续性,核查是否存在单位或个人占用、损毁盲道(含车辆违规停放、杂物堆放、商户占道经营等)以及盲道与障碍物冲突等问题,并将问题清单及时移交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做到边查边改。
聚焦居家出行痛点 补齐老旧小区无障碍短板
“年纪大了,下楼都不是很方便”,这是不少老旧小区老年居民最真切的心结。这也成为本次无障碍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的核心发力点。
《方案》明确,要补齐老旧小区无障碍短板。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无障碍电梯,实施小区内道路、出入口、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等室外公共区域无障碍提升。支持有条件的小区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合理配置新能源汽车无障碍充电车位,构建连续贯通的无障碍通行环境。
同时,提升既有住宅无障碍品质。推进住宅楼栋与入户空间无障碍改造,完善楼栋出入口坡道、公共走道、公共区域无障碍卫生间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支持既有住宅电梯进行无障碍改造,优化电梯轿厢、盲文按钮、语音提示、低位操作、轮椅回转空间及候梯厅、入户过渡空间等适配改造,提升居住舒适度与安全性。对符合条件且有改造意愿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优化卫生间、厨房、卧室、起居厅、通道等残疾人高频生活场景无障碍环境,提升残疾人居家生活自理与安全水平。
此外,结合完整社区建设,以15分钟便民生活圈为单元,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站点、幼儿园、便民商超、公共交通场站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一体化改造。重点推进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引导各级医疗机构完善无障碍标识与就医流线、提升无障碍设施配置,加强信息无障碍服务。健全社区无障碍服务链条,助力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实现无障碍需求人群便捷出行、办事、就医、休闲。
全流程闭环管控 项目竣工邀请特殊群体实地体验
硬件改造全面铺开的同时,一套贯穿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同步落地,从源头杜绝“中看不中用”的无障碍设施。
《方案》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城市道路等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规定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审查通过。结合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等工作,将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检查范围。
在竣工交付环节,要严格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不得擅自将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无障碍设施交付使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老年人照料设施、医疗建筑和康复建筑等重要公共服务场所竣工验收前,鼓励建设单位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及残联、涉老社会组织参与体验试用。
除此之外,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和管理人的主体责任,确保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和使用安全。将无障碍设施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对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执法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鼓励媒体、公众通过随手拍、平台投诉或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方式,及时反馈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打造省级无障碍设施提升片区
依托体检、改造、监管完整举措,为推动全省无障碍环境均衡提质,《方案》还提出以示范片区为引领。
通过打造无障碍设施提升片区,以实现无障碍需求人群“出得了门、下得了楼、办得了事、就得了医、游得了园”为目标,重点覆盖城市主次干道、居住小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广场公园、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集中打造一批省级无障碍设施提升片区。同时,鼓励引入优秀台湾团队参与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项目需求摸排、意见征集和方案策划,推动开展“陪伴式”服务。
《方案》明确,2026-2028年,全省将打造无障碍设施提升片区不少于15个。到2030年,各地完成城市道路人行系统无障碍改造不少于120公里(平潭不少于10公里)、完成居住社区无障碍改造不少于10个(平潭不少于2个),公园、福道、公共服务窗口、公共厕所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完成全面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全过程管理得到有效落实,全社会无障碍环境意识显著增强。
编辑:林威
审核: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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