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见习记者 王凯诺
小区车库出口的一次汽车与自行车碰撞,不仅引发了车主的索赔诉求,还因一句误会的话语激化了双方矛盾。近日,罗源法院依托县综治中心,仅用不到一周时间,就将这起涉及车主、骑车男孩及物业公司的三方纠纷圆满化解,既厘清了责任、兑现了赔偿,还解开了当事人的误会,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近年来,罗源法院入驻县综治中心,将司法服务扎根基层,推动矛盾纠纷更早、更快、更彻底地解决在基层,用司法力量守护基层和谐。
诉前精准引导 案件导入“快车道”
男子黄某驾车驶出小区地下车库出口时,不慎与正在此处骑车冲刺的十岁男孩吴某迎面碰撞。事发后,黄某第一时间下车查看,询问吴某是否需要送医治疗,吴某当即表示无大碍。随后,黄某妻子及朋友赶到现场,其朋友见此情景随口说道“这小孩怎么这样骑车”。
未曾想,吴某因事故受惊,回家后一直哭泣,将朋友这句随口之言告知家长,家人误以为是黄某一方辱骂了孩子,既心疼又气愤。与此同时,黄某因车辆受损,欲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11月7日,黄某手持诉状来到罗源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希望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车辆损坏赔偿问题。窗口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时发现诉状中被告身份信息及具体住址不详,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若简单驳回,当事人可能陷入“找不到被告、立不上案”的困境。于是,工作人员并未简单就案办案,而是主动向黄某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其前往县综治中心,通过非诉调解渠道解决纠纷。
法官主动靠前 查明事实“定纷争”
案件流转至入驻综治中心的法官手中。“找人难”成为化解纠纷的首个障碍,驻点法官启动联动机制,依托中心平台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调查申请,锁定了十岁男孩吴某及其监护人身份信息。
法官第一时间组织黄某、吴某监护人及小区物业公司三方当事人,共同观看事发时的监控录像。画面清晰显示,吴某与同伴在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上多次冲刺骑行、追逐玩耍,其危险行为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同时,录像也反映出小区物业公司虽在现场设有保安岗亭,但未对孩子们反复实施的危险行为进行有效劝阻和及时制止,存在管理疏漏。通过现场质证,基本事实得以固定,各方对事件经过再无争议。
调解初期,三方当事人情绪对立,闹得不可开交。黄某认为车辆受损需全额赔偿,且物业公司未尽管理义务应承担责任;吴某母亲以孩子受到惊吓为由要求原告道歉,且要求原告按比例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物业公司则辩称已尽义务,拒绝承担责任,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情法交融调解 巧破僵局“促和解”
面对复杂局面,法官果断采取“背对背”调解模式,分头疏导情绪、释法说理。
“我理解你心疼孩子的心情,但你作为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法官首先对吴某母亲进行耐心劝导,明确表示吴某的危险行为直接造成了事故后果,应该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同时对其情感诉求表示理解,缓解其抵触情绪。
在与黄某沟通时,法官细致核实事发细节,竟意外厘清关键误会——当时出面“批评”孩子的是其他围观人员,并非黄某夫妇。这一误会的当场澄清,缓和了现场紧张的气氛,让吴某母亲的情绪逐渐平复。
随后,法官又向物业公司阐明其管理疏漏与事故发生的间接因果关系,引导其主动承担责任。
最终,在法官情、理、法交融的耐心协调下,各方互谅互让,三方共同确认黄某修车费用4566元、吴某医疗费893元,合计5459元。黄某自愿承担30%责任,吴某监护人承担60%责任,扣除医疗费后当场支付2382元给黄某。物业公司以免除黄某一年车位管理费的方式,承担相应责任并补偿损失。至此,三方纠纷一次性圆满解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从法院窗口引导至综治中心调解到最终履行完毕,全程用时不到一周,高效化解了多方矛盾,实现了“1+1>2”的化解效果。
近年来,罗源法院入驻县综治中心的工作一线,把司法服务扎根基层,让“枫桥经验”浸润到基层治理末梢,让公正正义触手可得,共同绘制基层治理“同心圆”。接下来,罗源法院将继续深化与综治中心入驻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拓展联动维度,推动矛盾纠纷更早、更快、更彻底地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用司法力量守护基层和谐。
编辑:李焕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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