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福州市近日印发《福州市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8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划,到2028年,福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至75.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9以内。方案旨在显著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加快潜力地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更加凸显福州都市圈辐射带动作用,全面建设人民宜居、安全韧性、绿色智慧城市,人民高品质生活实现更大突破,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推行经常居住地登记 拓展“全程网办”户政服务
根据方案,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福州将从多维度发力。
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推进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功能衔接并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继续实施“零门槛”落户政策,进一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落实居住证互通互认工作,实现在“福州都市圈”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时间、持有居住证居住年限连续计算,凭证享受当地基本公共服务。同时拓展“互联网+户政”服务举措,持续推出“全程网办”项目,实现更多户政业务“一趟不用跑”。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大农业转移人口技能提升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力度,每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2025—2028年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推进福州数字经济人才市场、“福你就业”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速裁团队)建设。建设规范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加大失业保险保障力度,推行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普惠园超96% 随迁子女同等就读
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启动教育专项规划修编,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动态调整学位和教职工编制。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6%以上,力争2026年所有县(市)区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认定。推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保持在96%以上。落实“长幼随学”政策,为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提供便利。加强随迁子女中考、高考报名政策宣传,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和录取。
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将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采取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推进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盘活闲置资产,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因地制宜、以需定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25—2028年全市新增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0.5万套(间)。完善《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转换和退出机制,结合实际给予新开户灵活就业人员阶段性缴存补贴政策,帮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到低息购房贷款的政策红利。
养老保险无障碍转移 医保参保率稳95%
在福州市就业的各类农业转移人口均可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无障碍转移。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结构,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专项行动。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每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居民医保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对象,由急难发生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予以急难型临时救助。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探索本市户籍人口在经常居住地申请低保。
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渠道。鼓励和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参与基层治理。结合“一老一小一新”重点项目等,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开展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政策宣传、生活辅助、法律援助等服务。依托“福州市海峡女性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福州市海峡家政服务中心”等平台,为农村转移人口妇女群体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就业岗位推荐、家政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聚焦青年农业转移人口急难愁盼,依托“青年驿站”“青年夜校”,常态化举办交流联谊、专业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用好省对市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完善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制度。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保障机制,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编辑: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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