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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业主望退回垃圾清理费,南屿镇政府物业站:曾发布相关通知,将督促完成退费

2024-08-20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见习记者 吴诗榕 海都记者 郭思琪 实习生 曾熙蕾 文/图


福州高新区南屿镇江口村青洲流流盘安置房的业主宋大爷日前拨打海都热线968880报料称,2019年交房时,福州恒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交纳装修押金1000元和垃圾清理费710元,但他的房子至今都未装修、未入住,钱款一直未退回。


11日,宋大爷接到南屿镇政府物业站通知,前去拿回了装修押金费。12日,宋大爷希望能领回剩余的垃圾清理费。


现物业福建星柯物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此事是南屿镇政府在处理。南屿镇政府物业站工作人员表示,曾发布相关通知,将督促前物业完成退费。



现物业工作人员:大多数业主款项已退还


16日,记者走访该小区,就退款事宜采访了部分业主。“我家因为防盗网超出规定范围,所以没有退还装修押金。”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而业主林先生则表示,他家的装修押金在装修完成后就退回了。


在小区保安亭窗户上,粘贴有一份2023年2月24日发布的通知,内容提到“接南屿镇政府通知,未退装修押金的业主带着原件发票和复印件到办公室登记”。



据该小区现物业福建星柯物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前物业未将款项转入星柯物业,此事是南屿镇政府在处理。据统计,该小区目前已有300多户入住,大部分住户的装修押金均已退回。


南屿镇政府物业站:

曾发布相关通知,将督促前物业完成退费


南屿镇政府物业站工作人员表示,2023年南屿镇政府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发布相关通知,未退还装修押金的业主可到该小区现今的物业登记,登记后,前物业公司将对未退还押金的业主进行核实,确保符合条件者均能收到退款,“当时已经将大部分业主的款项退回,宋大爷当时没住在小区内,可能没看到通知。”



物业站工作人员说,前几个月仍有新业主反映未收到退款,物业站登记后将信息报给前物业,由他们核实后在11日再次向这一批业主退款,其中包括宋大爷。此外,前物业当时并不知道宋大爷家未装修,所以在11日退款时并未将垃圾清理费一并退回。退款事宜由前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站只是代发放和督促,已于8月19日上午联系前物业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重新核实后,表示已同意向宋大爷退回剩余款项,“把发票拿过来复印一下,前物业公司就会将款项退给宋大爷。”


编辑:余泓妍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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