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通讯员 张莉
近日,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案例涵盖老年消费、网络购物等多个社会关注度高、侵权行为典型的领域。
案例一:自助售货机扫码 被强制开通会员扣费
2025年8月2日,消费者王先生反映,其在某自助售卖机购买标价5.5元的矿泉水,扫码付款时页面提示需提供手机号并通过购物平台授权。王先生按提示操作后,发现自己被扣除会员费29.99元,遂要求退款。经晋安区市监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已为王先生办理退款。
案例二:网购服装掉色,商家拒承担退货运费
2025年5月30日,消费者王女士投诉,其通过天猫平台购买的黑色T恤穿着后严重掉色,并染色其他衣物。联系商家退货时,被告知需自行承担退货运费。王女士不认可,要求商家负责。经晋安区市监局工作人员调解,商家最终同意退货退款并承担运费。
案例三:以“领米”为饵 诱导老人购买学习机
2025年3月17日,消费者张女士投诉,其家中老人此前购买某品牌电动车后,接到客服电话可到店领取大米。老人到店后,经工作人员推销,被诱导购买了一台学习机。家人得知后要求退货。经晋安区市监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同意退款。
案例四:销售承诺“价保”后半月产品大幅降价
2025年5月27日,消费者王女士投诉,其于5月10日以2598元价格购买大疆品牌无人机,门店销售曾再三口头承诺该产品不会参与活动或降价。然而5月26日,该产品官方宣布降价,差价达400元。王女士要求退还差价遭推脱。经调解,商家已退还差价。
案例五:门票兑换承诺不兑现,超时售票引纠纷
2025年3月1日,消费者刘女士投诉,其在春伦生态茶园春山店购买的门票写明可兑换价值25元的茶食,但到店后商家不予兑换,且商家在明知已超过营业时间的情况下仍出售门票。刘女士要求全额退票。经晋安区市监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同意退款。
(注:案例中涉及的消费者姓名均为化名。)
编辑:郭寿权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