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齐榕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就2025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做出安排。
据了解,此次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有3类,分别为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在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按照规定,这3类对象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已满5年;首次任教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此前的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定期注册合格条件。同时,注册对象外的其他教师资格证持有人不参加定期注册。
据悉,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初审、公示以及复核时间:9月15日—11月21日;终审时间:11月24日—12月12日;发放注册贴时间另行通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因特殊情况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要维护关网时间外,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在以上时间段面向定期注册申请人和定期注册机构开放。定期注册工作不向教师和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编辑:肖辛怡
审核: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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