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吴诗榕
通讯员 陈航
商家明明出示的是“收款码”,却收到“扣款”消息,这是怎么一回事?日前,福州市公安局洋中派出所民警接到水果店老板张先生(化名)报警称,有一个顾客在其水果店买水果,买好后在付款过程中,以店里“收款码”扫不出来为由,要求直接扫张先生手机上的实时“收款码”。在张先生打开“收款码”过程中,顾客利用张先生打开“收款码”时都会先显示“付款码”这一间隙,利用手机同步视频功能,将拍摄到的张先生“付款码”传输给后台实时视频的同伙,同伙通过专业的POS机将张先生的账户里的钱盗刷走。目前该线索还在进一步研判中。

警方提醒:当今数字化时代,二维码使用越来越广泛,但随之而来的二维码风险也不容忽视。
1.希望市民朋友们不要将自己的“付款码”轻易地展示给他人,很有可能该人正在拍照或录像,导致账户存在被盗风险。
2.如果发现异常交易或疑似盗刷情况,应立即联系银行或支付平台进行挂失和报案,以便及时挽回损失。
编辑: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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