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刘锦涵 通讯员 顾君豪
9月5日,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公安破获一起入店盗窃案件。盗窃嫌疑人交代,他在闲逛时犯了酒瘾,因为没钱买酒就萌生了盗窃的念头。目前,该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
9月4日晚,台江公安接到辖区一店主报警,称其店铺收银台内的2000余元现金被盗。接到报警后,台江分局巡特警大队动中备勤民警和义洲所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的监控录像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先是在店内挑选,后趁店主不备时盗取了收银台上的现金,男子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根据监控,民警很快便锁定了嫌疑人王某,并顺利将其抓获。
王某交代,他在街上闲逛时突然犯了酒瘾但却没钱购买,于是便萌生了“偷钱买酒”的念头。据了解,王某得手后,随即酩酊大醉了一场。警方将其抓获时,王某的酒劲还没退去。
民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商铺经营者或营业员要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注意观察来店人员的真实意图,留心可疑人员;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店内安装监控录像、报警器等安防设备,做好防盗措施。店内尽量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如发现店铺被盗,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保护好现场,以便警方开展相关工作。
编辑:潘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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