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通讯员 林若野 陈堡 文/图
11月25日,福州闽侯县公安局举行了一场特殊的见义勇为确认证书颁发仪式,仪式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林勋送上荣誉与敬意,表彰其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守护群众安全的英勇行为。

林勋获颁见义勇为证书
今年7月31日15时59分,闽侯县公安局鸿尾派出所接报一起人员溺水警情,在鸿尾乡埕头村某露营地江边有人溺水。
接到报警后,鸿尾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发现该溺水群众已被救起。经现场询问了解,系吴某滨(男,37岁,鸿尾乡人)在该露营地江边游泳时,突然腿部抽筋溺水,吴某滨大声呼救,在附近江边露营游玩的退伍军人林勋听见呼救声后,立即冲到江边下水,用手托住吴某滨游回岸边,成功将其救起。
“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规定,闽侯县公安局确认林勋营救闽江溺水人员行为为见义勇为。”当天上午,在详细介绍林勋的见义勇为事迹后,县公安局宣读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决定。随后,县公安局及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领导为林勋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并送上慰问金,以表彰其挺身而出的勇气与担当。
领取慰问金后,林勋当场作出一个温暖的决定——将全部慰问金捐献出来,用于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发展。
“这份荣誉和慰问金不仅是对我的认可,更是全社会对见义勇为精神的推崇。”林勋在分享感言时真情流露,“我希望把这份善意传递下去,让见义勇为的薪火代代相传,带动更多人在他人需要时敢出手、愿相助,让‘弱者有人扶、难者有人助、危者有人救’成为社会常态。”朴实的话语道出了凡人英雄的赤诚,赢得现场阵阵掌声。
编辑: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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