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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罚单,真骗局!福州男子冒充交警被判刑

2025-08-29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通讯员 黄颖 潘恒霖


“停下停下,交警巡逻!”2024年10月的一天,个体户郑某正骑着三轮车穿过福州市长乐区某路口,被一名男子当街拦下。“我是交警,警号35****。无牌无证还闯红灯,罚款600元!”郑某看着眼前一身便装、黑衣黑裤的男子,没有一丝怀疑:“交警同志,能不能少罚点?”“那就550元,扫码吧。”见“交警”这么快松了口,郑某慌忙拿出手机,扫描对方手机上的微信收款码,支付了“罚金”。看着对方骑上摩托车绝尘而去,郑某还暗自庆幸:“还好,罚得不多。”


无独有偶,此后一段时间内,骑电动车没戴头盔的林某、王某、陈某等人,也分别在多个路口被这名黑衣男子拦下。350元、500元、50元……多笔 “罚款”先后进了这名自称“交警”“派出所副所长”男子的腰包。直到一名受害者在被骗多日后,越发觉得“不对劲”,拨打了报警电话。


2024年12月22日,该男子刘某在住处被民警抓获。这场持续两个多月的“执法”骗局,也彻底败露。连警服都没穿过的刘某,其实是个无业游民,仅凭几句“我是警察”,就轻易从交通违章者手中骗走钱财,当场无人质疑。刘某在讯问时坦言:“专挑违章的人骗,他们自己理亏,一般不敢多问。”到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主动退还受害者被骗钱款并取得谅解。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向长乐区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冒充警察行骗,侵犯的不仅是群众财产,更损害了执法公信力。”承办检察官强调,只要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哪怕只骗得少量财物或其他非法利益,原则上就构成犯罪。法律对这类行为“零容忍”,就算有从轻情节,违法者也将付出沉重代价。


对此,检察官建议:遵守交通法规是底线,学会识别骗局是防线。遇到执法者,多问一句 “请出示证件”,多走一步 “核实身份”,就能让此类骗局无处遁形。


编辑:肖辛怡

审核:白彩惠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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