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12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被处罚。
公示内容显示,泉州银行仓山支行及相关责任人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两方面:一是未尽职调查核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及审核保证金来源;二是收取贷款意向书手续费但未提供实质性服务。
光大银行龙岩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三方面:一是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二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来源真实性审核不到位;三是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福建金融监管局依法对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合计处以55万元罚款,对相关负责人黄薇给予警告。龙岩金融监管分局对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合计处以115万元罚款,对相关负责人王成静给予警告。
编辑:肖辛怡
审核:林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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