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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水口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正式实施

2025-12-19 来源:智慧海都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通讯员 闽港新


近日,在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福建水口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闽江水口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查通过,该运行方案是《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出台以及《闽江干流通航管理办法》修订后,福建省内首次审批、正式实施的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


本次方案依据新修订的《闽江干流通航管理办法》,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了“在限定航速等条件下,水口船闸可通航最大吃水2.2m的船舶”的运行条件,以及确定“吃水超过1.6m的船舶通过水口船闸时,进出闸速度控制在1.0m/s 内,中间移泊速度控制在0.6m/s”等相关安全要求内容。同时,明确了在闽江航运恢复的现阶段,闽江水口航运枢纽通航建筑物的通航流量、吃水控制、通航净空等运行条件以及开放时间、养护停航安排等运行规定。


运行方案于12月18日正式实施,运行单位将联合航道、海事等部门做好运行方案的宣贯,过闸船舶也要自觉过闸申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共同开创船闸通航的新篇章,共建闽江航运安全有序的秩序。



编辑:潘泽彦

审核:林洪涛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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