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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福州生态保护!分区管控!

2024-08-08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逸之


记者7日获悉,福州市政府结合福州市实际印发《福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更新)》(以下简称《方案》),作为区域内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的重要依据。


《方案》提出,到2025年,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降低;福州市区空气质量PM2.5年平均浓度降至18.6μg/m3;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7.2%,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不低于8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含)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


到2035年,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降低;福州市区空气质量PM2.5年平均浓度小于15μg/m3;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不低于89%。


《方案》提出,完整利用福建省“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据悉,福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5082.05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为2410.32平方千米,海域面积为2671.73平方千米。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5022.51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为3703.34平方千米、海域面积为1319.17平方千米。


需要关注的是,《方案》要求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确定优先保护单元;以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资源能源消耗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集中的区域,以及生态破坏突出、环境风险高的区域为主体,确定重点管控单元。福州全市共划分316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陆域206个、海域110个(点击可查看详情)。同时,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为全市流域和海域的总体准入要求,“N”为316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准入要求。



《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分区管控的通知》(榕政综〔2021〕178号)同时废止。



编辑:潘潘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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