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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放首笔“按区认房”公积金贷款,金额100万元

2025-02-28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日前,福州市首笔“按区认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城区管理部顺利发放,贷款金额100万元。


据了解,市民林女士夫妇在鼓楼区原有一套小面积自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林女士夫妇决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晋安区购买一套改善型住房。按照原有政策,林女士夫妇属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个人住房,执行3.325%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为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今年1月底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在购房所在县(市)区无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本次出台的“按区认房”新政,林女士夫妇本次“跨区购房”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认定为首套房,执行2.85%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以林女士夫妇贷款金额100万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同样选择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相较新政出台前月供减少238.88元,20年总利息支出减少5.73万元;相较商业贷款月供减少124.98元,20年总利息支出减少3万元。



编辑:陈佳卉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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