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记者从福州市邮政管理局获悉,2024 年12月5日,福州市邮政管理局就福州乔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福州乔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晋安区岳峰南路营业部是福州乔韵达速递有限公司开办的快递末端网点。10月8日,福州市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国家邮政局 “绿盾” 实名制监督管理系统巡查时发现,在2024年8月,韵达快递有4条身份证信息异常的寄件记录,单号分别为 (31248158708、31248058530、31248053333、31247686095),这些记录中的证件号码均为 1368888000,格式不合规。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又发现单号为 31244927308、31245553619、3124533***9514 等多单快件同样存在证件号码格式不合规的问题,其显示的证件号码均为 168888888888。
经调查,这7单快件均由福州乔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晋安区岳峰南路营业部网点负责人陈某华收寄,寄件人均是 “林某文”,是陈某华乱编寄件人身份证号码录入系统,导致上述单号未实名的情况出现。
针对上述情况,福州市邮政管理局责令福州乔韵达速递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对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的行为罚款 5000 元;对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六罚款 1000 元;对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陈某华罚款 1000 元,罚款均上缴国库。
编辑:施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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