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唐明亮
为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神,记者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足住房保障民生职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持续拓宽使用范围、优化提取政策,着力促进住房消费、服务民生安居。在年初推出装修、车位公积金提取政策基础上,新增物业费、购房契税提取惠民举措,同步优化装修提取和还贷提取政策,推动制度红利加速释放,实现惠民服务再升级。
其中,推出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政策,拓宽住房消费提取场景。 支持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名下自住住房的物业费,有效减轻群众长期物业缴费的经济压力,让公积金红利贯穿安居全过程。
优化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满足居住品质提升需求。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取得有效证明材料5年内的本地自住住房装修。资金流动性宽松的地市,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度放宽适用年限及范围等要求。
新增购房契税提取政策,完善置业环节资金支持。购房缴纳的契税可计入购房支出总额,允许缴存人提取账户余额用于缴纳购房契税,精准化解群众置业各环节的资金压力,全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优化还贷提取政策,提升还贷资金使用便利。提高还贷提取频次,缴存人可按月或按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偿还省外住房贷款的,无需另行提交缴存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公积金缴存凭证或社保缴存凭证,进一步简化材料、降低门槛,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还贷负担。
记者了解到,福州、厦门、泉州、三明、莆田、龙岩、宁德等地日前已落实出台相关实施政策,其他地市正加快研究制定。为确保各项惠民新政高效落地、便捷惠及群众,省住建厅同步优化调整“五级十五同”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精简提取办理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线上线下双线办理模式,让惠民政策“落地快、办理易、获得感足”。
编辑:郭寿权
审核: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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