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梁展豪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购物消费、文旅出行、餐饮住宿等需求集中释放。9月14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联合向全省住宿、餐饮、景区、商品、交通等旅游服务经营者及行业协会发出提醒告诫,要求规范节日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营造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
告诫明确,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严禁借节日消费旺季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牟取暴利。
在明码标价方面,经营者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依法公示商品品名、价格、计价单位及服务项目、内容、价格或计价方法。电商平台要规范线上价格标识。严禁模糊标价、低标高结、隐瞒优惠限制、价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费用。
告诫特别强调,月饼、蟹卡、茶叶、白酒等节庆商品,以及酒店、民宿等旅游行业,要理性定价、诚信经营,严禁利用节日客流高峰、消费刚需,脱离成本和市场实际大幅涨价。同时,经营者应主动维护粮油肉蛋果蔬等基本民生商品服务价格稳定。
行业协会也被要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经营者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调价、促销、结算行为,留存价格公示、促销方案、交易凭证等资料。严禁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低价恶性竞争、扰乱价格秩序。
节日期间,有关部门将聚焦民生商品、餐饮住宿、旅游景区、线上消费,持续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开展重点领域价格检查。经营者要主动开展节前价格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不得漠视消费者合理诉求、拖延处置价格消费纠纷。
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留存消费凭证,通过12315热线投诉举报。
编辑:郭寿权
审核: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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