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2025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可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需符合哪些条件?《通知》明确,毕业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 特困人员毕业生;
● 残疾毕业生;
●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
值得提醒的是,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补贴拨付方式按属地管理原则,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据了解,补贴需由毕业生个人申请。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以下称为申请人)可于11月4日8:00至11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进行网上申请,“福建就业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自动比对申请资格(无需提供佐证材料),院校进行学历审核后即完成申请。
如系统校验不通过,申请人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按要求另行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请二轮申请,由院校和人社部门人工审核,人工审核通过后亦可同等享受补贴。二轮申请将在2025年4月至6月进行,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编辑:陈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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