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8月30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2024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
通知要求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落实国家要求,2024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新参保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省级财政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1号)等规定确定的比例分档补助市县。市县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各统筹区要统筹考虑基金收支平衡、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筹资标准。
同时,通知明确要健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机制以及扎实做好全民参保工作等。
编辑:余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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