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文/图
本应记录幸福瞬间的婚礼跟拍,却成了福州市民陈女士的糟心回忆。近日,她向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今年年初,她通过南平市喜多多婚庆公司预订1680元摄像服务,不仅成片出现新娘进场、交换对戒等关键画面缺失,画面抖动频闪等问题,还发现拍摄团队与对接方不一致,疑似遭遇“层层外包”。如今,婚庆公司与摄像方相互推诿,让她维权无果。
成片中多个镜头模糊不清
消费者:新人交换对戒等关键场景拍摄不全
陈女士回忆,1月8日,她联系喜多多婚庆公司的陈姐咨询婚庆摄像服务。根据对方展示的样片,陈女士选择了价格为1680元的拍摄档位,并支付了680元定金。喜多多婚庆公司的派单中写明婚礼摄像师为:大泽。5月17日7时,摄像师小林前来拍摄,一直持续到午宴敬酒,约当日13时结束。5月19日,大泽影像的黄先生发来一个30秒的视频。陈女士发现,片子剪辑没有逻辑,配乐断断续续,且抖动严重及画面频闪严重,陈女士立即将视频退回并要求修改。
此后直至6月21日收到最终成片。可拿到的成片中,新娘进场、新人交接及交换对戒等重要画面拍摄不全,甚至出现画面变形。经过了解后,陈女士发现,5月17日,前来拍摄的并非大泽影像,而是初代影像的摄像师,而后续负责视频剪辑的,又是大泽影像。且来拍摄的摄影师只有5个月从业经历。“当初只知道是通过婚庆公司找的摄像,没想到中间有这么多层关系,完全是层层外包。”陈女士认为,这种外包模式下,一旦出现问题,各方便开始相互推诿,“我连维权的方向都找不到”。
派单写明婚礼摄像师为“大泽”
摄像团队:画面不佳是正常现象 交付的成片符合该档位标准
根据陈女士提供的样片及成片,记者注意到,有部分画面中未完整出现新郎头部、画面频闪模糊。此外,陈女士还提供了一张该婚庆公司的“摄像安排单”,安排单上写明婚礼摄像师为“大泽”。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联系了喜多多婚庆公司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婚庆公司只是帮陈女士推荐摄像师,摄像并不包含在婚庆这一环节,定金代收后就转给了摄像师。
关于视频质量问题,该负责人认为,“我们一直答应帮她调整,如果她实在不满意,愿意原价退还1680元,但她得明确指出问题所在,我们可以一帧一帧地改。”
大泽影像的黄先生表示,视频拍摄确实是联系了“初代影像”的一名摄像师,陈女士选择的是摄像服务最便宜的一档,该价格能够提供的成片质量是不错的。对于视频拍摄中的抖动、构图等问题,黄先生解释道:“新娘进场时,场地有三四十米,摄像师一开始在拍新郎,新娘进场时根本反应不过来,只能一边跑一边拍,肯定会抖动。1680元档位安排的就是经验比较少的摄像师,且只有单机位,不能拿这个价格对标几千元的拍摄效果。”他还表示,出现频闪是由于婚礼现场灯光太差,同时跟拍时间较长,部分画面拍摄不完整、质量不佳是正常现象。“我们交付的成片符合该档位的标准,1680元档位就不该有太高期待。”
对此,陈女士告诉记者,在沟通初期,并无人告知其除了1680元外还有别的档位的摄像服务。
律师:
影片质量未达约定要求
婚庆公司已构成违约
对此,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认为,若陈女士与喜多多婚庆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是约定由大泽影像提供摄像服务,则喜多多婚庆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
婚庆公司表示“自己仅仅为推荐,没有直接关系”的说法合理吗?沈律师表示,该说法不合理。喜多多婚庆公司擅自变更摄影团队,且成片质量未达到约定要求,已构成违约,陈女士有权要求喜多多婚庆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婚礼跟拍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现由于拍摄方的过错导致影像出现严重问题,陈女士有权根据《民法典》第996条等相关规定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编辑:李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