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见习记者 王凯诺 通讯员 刘培玲
在酒吧门口蹲守,专盯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人员,尾随至偏僻路段故意制造事故,再利用对方“怕报警”的心理敲诈钱财——这个“碰瓷”团伙作案12起,涉案近10万元。近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碰瓷”案,9名被告人判处八个月至三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年8月至2025年5月,被告人阮某甲等9人结成团伙,流窜于福州市仓山区各大娱乐场所周边。他们通过熟人获取“目标情报”,专门物色未成年人、无证驾驶人员或疑似醉酒人员驾驶的车辆。锁定目标后,该团伙便尾随车辆至偏僻路段,故意制造追尾或剐蹭事故,营造“单方全责”假象。
随后,他们抓住被害人因自身存在违法行为不敢报警的心理弱点,以“立即报警查处”相威胁,逼迫被害人当场“私了”。不到一年的时间,该团伙累计作案12起,涉案总金额近十万元。经查,其犯罪对象中包括6名未成年人、3名无证驾驶人员和1名酒驾人员。2025年7月起,该团伙成员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仓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阮某甲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法律意识淡薄、畏惧处罚的心理,以“报警”相要挟,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阮某甲、陈某甲、苏某某在“碰瓷”未果后,伪造车辆维修单据骗取未成年被害人家长的钱财,其行为还构成诈骗罪。
最终,法院依法对阮某甲等9名被告人判处八个月至三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如遇交通事故,无论自身是否存在交通违法情形,都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依法定责。因“理亏”或“怕麻烦”而选择“私了”,可能导致财产损失无法追回,甚至面临更大的安全风险。发现疑似“碰瓷”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编辑:林威
审核: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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