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刘锦涵 实习生 王凯诺 文/图
9日,海都报报道了福州晋安河边有人捕鱼、射鱼(此前报道)。报道发出后,市民网友热议纷纷。有市民认为,这种捕鱼方式过于残忍,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管理。
10日上午,记者回访现场发现,涉事河边已有工作人员在巡查。

涉事河边已有工作人员在巡查
该河道管理员表示,事发后,城管部门、街道河长办、晋安河公园管理处三方迅速联手,组织人员每天对河道周边进行巡逻检查,目前捕鱼射鱼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今后,一旦发现类似情况,将按照《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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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颁布的《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内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一)擅自放养动物、打捞鱼虫、电鱼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抛弃、掩埋动物尸体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向水体丢弃生活垃圾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炸鱼、毒鱼、张网捕鱼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陈琦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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