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通讯员 林璟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联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苏平片区管理局等部门在石牌洋景区发布《海坛风景名胜区司法保护令》。据了解,这是平潭首份生态司法保护令,标志着平潭法院生态环境保护从个案打击延伸到源头预防。
保护令明确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海坛风景名胜区从事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在景物或设施上刻画、涂污;禁止乱扔垃圾。违反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保护令不仅为生态环境筑牢法治屏障,更通过明确行为边界引导市民游客树立保护意识。”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三级法官陈霞说。
编辑:潘泽彦
审核:林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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