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王灵婧 实习生 陈姝嘉
“我们是后面搬进来的,与楼上的业主面都没见上几回,没有矛盾,为什么凿个洞要天天往我们家倒粪水?”近日,福州市民李女士拨打智慧海都热线968880称,自家于9年前入住仓山区建新镇洪塘路花好月圆小区,楼上业主就经常用铁皮敲打地板,2024年4月起,楼上的业主竟凿穿楼板,并长期向楼下倾倒粪水。李女士多次报警、社区介入协调,但问题至今未能解决。
接水桶积满黄黑水,多次修补被破坏
从李女士提供的两段视频中可以看到,阳台水管旁的墙体遭到破坏,有液体不断往下渗漏。“我们尝试做了个简易的引水管,但不久后就被破坏了。”李女士说。4月15日上午,记者前往现场探访时发现,该处破损墙体已被修补,但由于长期遭受污水浸泡,修补处仍有污水缓缓滴落,洗衣池摆放的接水桶内,积水呈浑浊的黄黑色,一旁拆下来的简易引水管内壁还残留着厚厚的黄色污垢,散发着异味。

接水桶内,积水呈浑浊的黄黑色,一旁拆下来的简易引水管内壁还残留着厚厚的黄色污垢
“15日,我刚请师傅过来修补,修补过程中,她还在往下倒粪水。靠近阳台这间房不能住人,也不能开窗,不然全家都是屎尿味。”李女士称,楼上通常在上午9点、12点,或是下午3至4点,通过洞口向楼下倾倒粪水。
据李女士了解,楼上住户为一对70岁左右的夫妻,平时很少见到有亲戚前来探望,老两口也基本不出门,即便出门买菜,也会一次囤够多天的用量,且总是凌晨出门、清晨6点前就回家。“我们前后多次报警,也找过社区帮忙协调,但对方始终闭门不开,完全不跟我们沟通。” 李女士既困惑又担忧,“我们实在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家里就两位老人,我们也担心他们在家中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从李女士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阳台水管旁的墙体遭到破坏,有液体不断往下渗漏
15日,记者上楼试图与楼上业主沟通核实情况,对方询问来意后便不做声,多次敲门始终闭门不开。16日,记者再次带着建新镇洪塘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了解情况,但楼上住户依然拒绝开门沟通。

被凿穿的洞口
社区工作人员介绍,此前已了解到该纠纷情况,网格员也多次上门尝试沟通协调,试图介入处理并为两位老人提供必要帮助,但均因无法入户而未能推进。“后续我们会持续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沟通,尽力推动问题妥善解决。”
记者走访周围邻居了解到,因为这户人家不常出门,平时一般碰不上,但他们晚上的时候能听到他们敲打地板发出的声响,多年下来也习以为常。
对方拒绝沟通情况下,律师支招维权路径
楼上业主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李女士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咨询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李洋律师,李律师表示,本案中,楼上业主有两个明确的违法行为,一是擅自在阳台凿洞,二是向楼下李女士家中倾倒粪水。
从民事角度来看,楼上住户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李女士的相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8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据此,李女士有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害,恢复房屋原状,赔偿财产损失。

4月15日上午,记者前往现场探访时发现,该处破损墙体已被修补
从行政角度而言,阳台凿洞的行为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第二项的规定,向楼下倾倒粪水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8条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0条第五项的规定。楼上业主应当承担限期改正、罚款等行政责任。
“李女士可以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比如住建、城管、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楼上的违法行为,督促楼上业主限期整改。”同时,李律师建议李女士,可以全面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郭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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