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吴日锦 陈丹萍
7月1日起,泉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及医保缴费基数要执行新标准。近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布缴存基数新标准,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全市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执行新缴存上下限,缴存上限随上年度平均工资上调,县域则设置了差异化缴存下限,以适配不同区域收入水平。泉州市医保局也同步发布了新的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据悉,本次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依据2025年泉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99180元及省内最低工资标准划定。全市统一上限标准为:2026年泉州市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99180元÷12×3=24795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4795×12%+24795×12%=5950元(四舍五入)。
下限标准分区域执行:2026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2195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2195×5%+2195×5%=220元(四舍五入);2026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2045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2045×5%+2045×5%=204元(四舍五入)。
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若高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实际月平均工资。
医保方面,2026年泉州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2893元,下限4579元。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579元。
编辑:林威
审核:林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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