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见习记者 蔡怡晴
7月24日,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条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即日起,调整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条件。
《公告》提出,根据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政策规定,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设置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福州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经征询统计部门数据,福州市中心城区2024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758元。据此,现将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调整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0758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60758元。
上述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编辑:陈悦瑶
审核:林洪涛
文章不错,点个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