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见习记者 张雅皇 记者 林涓 文/图
近日,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石圳村村民反映,离村庄不远处的一处农林用地长期被倾倒大量建筑垃圾,且这些垃圾距离大樟溪约1公里,担心污染当地的生态环境。
接到村民的反映后,记者立即进行了现场调查。
现场:建筑垃圾层层堆叠
6月15日中午,在多位村民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永泰县城峰镇石圳村康村大桥东南侧的一处地块。从康村大桥下方一条泥泞土路进入,道路两侧设有铁皮围挡,沿途不时可见砖头、瓷砖、塑料袋、家具等建筑垃圾堆放在路旁。
距康村大桥约300米处,有两座土堆形成的小山,一座高约数十米,另一座高近百米,总占地面积超百亩。在路边可见,较矮的小山呈现明显分层现象:从下往上依次为黄土层、建筑垃圾层、黄土层、建筑垃圾层、黄土,最上层种有小树苗。

空地东南侧有两座土堆形成的小山,不少塑料袋等建筑垃圾混在其中
村民林先生告诉记者,这两座小山下方原本是农田和果林,约从2019年开始至今,不时有建筑垃圾被倾倒于此,逐渐堆积成山。林先生说:“之前举报了很多次,但举报后该建筑垃圾并未被运走,而是用土方覆盖在垃圾上方。”

村民去年3月所拍视频,该地块堆放大量建筑垃圾
记者注意到,该建筑垃圾堆放点距大樟溪直线距离约1公里,距村民聚居区约600米。
运营方:公司入场前,已堆有建筑垃圾
记者从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目前,该地块运营方为永泰县永建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柯先生介绍,该公司负责红线内约300亩区域的运营管理,该地块征迁后经审批作为临时弃土场使用,主要堆放由永泰县政府统筹安排的各工地多余土方,原则上仅允许进入原土和弃渣,严禁混入砖头、塑料袋、家具等建筑垃圾。
针对现存的砖头、塑料袋、家具等建筑垃圾,柯先生称,这主要发生在2025年10月该公司入场接手管理前,由于当时场地未封闭且大门缺失,不排除外人倾倒垃圾,具体倾倒者不明。公司接手地块后安装了监控并实行铁门封闭管理,此类情况已基本杜绝。
对于“黄土与建筑垃圾分层堆放”的现象,柯先生解释称,该土层中的建筑垃圾可能是早期遗留,但主体高耸的土堆均为纯净土方,并非刻意分层掩埋垃圾。小树苗种植在最上层黄土之上,旨在利用其根系固定土壤,起到复绿和固土作用。
部门:临时用地存空窗期,污染物必须清理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陈先生表示,该地块目前仍为农林用地,2022年至2024年曾批复临时用地,到期后未进行延期。最新批文于2026年3月下达,批准作为临时堆料场。
对于其中污染物的处理,陈先生表示,建筑垃圾中的石料不影响复垦,可通过覆土覆盖处理,但塑料、木头等若造成污染或影响植被生长,则不符合复垦验收条件,必须清理。
根据规定,2024年临时期限到期后至2026年3月未批复期间,该地作为农林用地,并不允许倾倒建筑垃圾。然而,村民2025年3月拍摄的视频显示,该地块堆放着大量露天放置的建筑垃圾。针对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况,城峰镇政府表示,此前曾接到相关举报,后续将加强巡查。
对于地块内现存大量建筑垃圾的处理,永泰县永建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柯先生表示,将向政府汇报情况,并结合当前项目开发进行论证和处理。对于已挖出的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需焚烧的送至专门工厂,其余按规定填埋或清运。
编辑:周德庆
审核:林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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