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罗丹凌 文/图
1月4日,记者获悉,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福州市所辖6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文件中指出——
进一步推动福清市打造福州市域副中心城市、先进制造业高地、滨海生态宜居侨乡;
推动闽侯县打造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山水宜居滨江新城;
推动连江县打造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海洋经济强县;
推动罗源县打造区域临港产业基地、美丽海湾城市;
推动闽清县打造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山水旅游城市;
推动永泰县打造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到2035年——
福清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7.9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32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7.65平方千米;
闽侯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9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1.99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28.02平方千米;
连江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8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45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276.74平方千米;
罗源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4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00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5.83平方千米;
闽清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1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82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98.21平方千米;
永泰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5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14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71.03平方千米。
批复要求,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要指导督促所辖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海洋强国战略,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高颜值生态、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有机统一。坚持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科学构建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城镇空间结构,分区分类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全方位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坚持陆海统筹,提升海洋功能,优化海洋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好近远海域空间保护利用。
编辑:陈琦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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