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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一律追责到安管人员

2025-03-15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15日,记者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员履职能力,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全省将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员职能强化专题行动。


据了解,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安全员通过岗前巡查、班前喊话、隐患排查整改、风险辨识、安全交底、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安全日志记录等工作,能够有效预防事故发生,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风险。


试行安全员委派制度

委派安全员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根据专题行动通知要求,各在建项目须依据规模足额配备安全员。同时,试行安全员委派制度,安全员由施工企业总部统一选拔、培训、考核并直接派驻项目。委派安全员不得兼任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岗位,工作调动需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各地要督促各龙头企业于2025年6月底前开展安全员委派工作,鼓励其他企业试行。


项目优先选用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类中高级以上职称的安全员。各地要推动建设项目将安全员配备情况纳入工程施工招投标的评标要素,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安全员配优配强的投标单位。鼓励施工企业从优秀安全员中选拔担任项目经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


此外,要推动安全管理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全面推行安全员配备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实时记录巡检过程;推广内置定位芯片、语音提示功能的智慧安全帽,实时监控人员位置、状态,对违规行为即时预警;探索试行施工安全日志无纸化。各建筑之乡、龙头企业在建项目在2025年12月底前为安全员配备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示范推广智能化设备应用。


项目安全员擅自核销离岗

未补足期间一律停工


专题行动通知还明确,各地要加强人员信息动态监管,对项目安全员擅自核销离岗的,应立即责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补足人员,未补足期间一律停工。


对连续5天或单月累计超过10天未进行实名制考勤打卡、单月未通过安全工作平台开展隐患排查的安全员,各地要立即组织现场核查,发现“挂证”的一律严肃处理。对检查时段不在岗或检查发现安全员不熟悉不了解项目现场情况的,要倒查安全员实名制考勤打卡是否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对安全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罚款上一年年收入20%~50%,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即日起,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一律追责到安管人员。各地要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负有责任的相关安管人员依法行政处罚。


此外,省住建厅将依托安全工作平台,增设安全员履职评价功能,实施履职评价。安全员履职评价结果将纳入项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



编辑:陈佳卉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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