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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定金”与“订金”,福建省消委会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2025-11-09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随着“双十一”购物节进入高峰期,8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会”)结合近期投诉热点及平台促销规则,梳理出七类高发消费风险,并发布针对性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下单、安全维权。


一是谨防价格“先涨后降”。部分商家通过提前抬高原价再打折的方式制造“降价假象”。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使用比价工具核查历史价格,警惕“原价”“历史最低价”等宣传话术,并优先选择提供“全程价保”的平台,同时保存促销页面截图作为维权证据。


二是厘清“定金”与“订金”。“定金”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违约通常不予退还,而“订金”则可协商返还。消费者在参与预售活动前应明确所付为“定”还是“订”,并保留宣传截图、付款凭证及沟通记录,避免因误解导致损失。


三是看清满减红包使用门槛。不少优惠券、红包设有品类限制、使用期限或需凑单达标才能生效。省消委会提醒,切勿为凑单盲目消费,应优先选择规则透明、优惠真实的促销活动。


四是直播购物勿冲动。直播带货频现货不对板、质量瑕疵、售后推诿及虚假宣传等问题。消费者应保持理性,不被主播话术诱导,下单前充分了解商品详情与退换政策。


五是慎用“先用后付”功能。部分平台默认开通“0元下单”“免密支付”等功能,易导致误购或冲动消费,尤其对老年群体风险更高。建议关闭非必要支付权限,设置复杂密码,并仔细核对订单信息。


六是严防个人信息泄露。网购需填写大量个人信息,但部分商家存在过度收集或快递面单未隐匿信息等问题。消费者应避免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拒点私人链接,并在收货后及时销毁面单上的个人数据。


七是留存证据,依法维权。消费者应妥善保存商品页面截图、直播录屏、聊天记录、电子发票及支付凭证。若遇纠纷,可先与商家或平台协商;协商无果,可拨打12315热线、登录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投诉维权。


编辑:肖辛怡

审核:江荷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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