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日前,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在榕就业创业台胞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符合条件的台胞可与福州市取得申购资格的保障家庭一同参加选房配售。
《公告》明确,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就业创业台胞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同时符合三项条件: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有稳定工作,与所服务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在上述地区自主创业,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取得福州市台湾居民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无自有住房。
在马尾、长乐区就业创业台胞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按照马尾、长乐区政府颁布的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规定执行。
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台胞家庭,已享受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应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交付前腾退政策性住房;正在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交付前注销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已通过公租房轮候资格审核的轮候家庭应放弃公租房配租资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直接向就业创业所在地区台办提交申请表、居住证、就业或创业证明、房产查询材料等资料。配售管理方面,取得申购资格的台胞,与福州市取得申购资格的保障家庭一同参加选房配售。值得注意的是,申购家庭放弃选房的,视为放弃当次申请资格。参加选房并明确购房意向后又放弃购买已选住房的,视为放弃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上市交易,可以按照政策继承。购房人去世后,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范继承保障性住房并继续居住;因继承方式取得保障性住房的,只能保留一套,其余的由市政府指定单位进行回购。购买人和共同居住人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按合同约定使用房屋,有关售后监管按照福州市有关政策执行。
据了解,当前可申购房源为双龙新居项目,后续新增房源将另行公告。双龙新居为福州首个配售型保障房项目,位于滨海新城万新路与双龙路交叉口西北侧,邻近滨海快线大数据站。该项目将建设3栋高层住宅楼,包括地上26层至30层的住宅和地下1层的车库,可提供701套保障性住房,由福州市安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建成后将以精装交付,计划2026年12月31日竣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周边业态齐全,涵盖教育、医疗、商业、文体等一站式配套。
编辑:周德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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