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涓
日前,福建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
《通知》明确,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按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资金兑付期限至2027年3月31日。
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2026年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资金兑付期限至2027年6月30日。
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列入参保地或领金地所在设区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可按初级、中级、高级分别领取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凭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对取得多项参保地或领金地所在设区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增加每人每年申请补贴次数,共计不超过3次。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编辑:郭寿权
审核:林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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