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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永辉超市销售问题食品

2025-02-28 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28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5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共抽检100批次,其中合格97批次,不合格3批次。


其中,福州市鼓楼区果味鲜水果店的桑葚(购进日期2024年11月30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州市仓山区鸿生餐饮店的田鸡(活牛蛙)(购进日期2024年12月19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首山超市的裙带菜(购进日期2024年7月12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新鲜水果中不得使用。


二、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代谢物属于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长期大量食用含有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产物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三、铅(以Pb计)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内,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规定藻类制品(螺旋藻制品除外)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1.0mg/kg。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陈悦瑶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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